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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邮戳在专题类展品中的使用
作者:杨桂松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2580    更新时间:2020-8-5    

 

专题类展品邮品的使用非常宽泛,并且在邮品的时空性、地域性和多样性上力争最大化。纪念邮戳因信息的广泛性和邮政性,深受广大集邮者的喜爱,在专题类展品中非常多见。本文中所讲的纪念邮戳的使用,仅限于在竞赛性邮展专题类展品,与其它范围的使用或收藏无关。

纪念邮戳是邮政部门为纪念某一重大节日、重大事件或邮票发行而专门刻制的一种带有纪念文字和图案的邮戳。在我国邮票(集邮)公司(邮协)为新邮票发行而刻制的首日戳也属于纪念邮戳的一种,是经过邮政部门特许的,兼具邮票发行首日和纪念的双重作用,是纪念邮戳中的特例。在有重大(纪念)意义事件或新邮发行时,邮政(集邮)部门会刻制与其相配套的纪念邮戳(符合戳的要素:时间、地点、主题)供集邮者加盖。虽然加盖纪念戳的方式干差万别,其目的也不尽相同,但是如何选用这些纪念戳参展还是很有讲究的。邮政(临时)日戳是邮政用于处理邮件时用的,其性质为“主戳”,本身就具有邮政功能,在处理邮件过程中,日(临)戳无论盖在什么上面或是哪个位置都具有邮政性,效力最大。而纪念邮戳则有两个属性:一是具有纪念性;二是有销资功能具有邮政性。

邮展中使用的邮品首先强调的是邮政性,也就是要具有邮政意义。那么对纪念戳的使用也不例外,也要具有邮政意义。纪念邮戳的纪念意义是本身固有的,而邮政意义则只能通过销资来实现。纪念戳只有在销资时才能体现出它的邮政意义,成为纪念邮戳!如不销资而是仅仅盖在了空白处,那就只体现了它的纪念意义,而失去了它的邮政意义。所以没有销资的纪念戳不宜作为有效信息使用,即便是邮政部门批准刻制使用的也不例外。实寄封上所盖的纪念戳是由一枚纪念戳盖的,都是湖南岳阳邮政部门批准刻制使用的。但是纪念戳销资,则为纪念邮戳是有效信息;而是纪念戳未销资,则此纪念戳不宜作为有效信息使用。所以,同一枚纪念戳所盖的位置不同,则决定了该戳具有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性质,即便是邮政刻制的纪念戳也是如此。所以在邮集中对纪念戳的选用,建议用销资的纪念邮戳,而不用没有销资的纪念戳。评审员在邮展上看到将此类未销资的纪念戳作为有效信息使用时,大多也会摇摇头的。

常有人会问:纪念邮戳和纪念戳或“橡皮图章”如何区别?简而言之:销邮资的是纪念邮戳,未销邮资的是纪念戳或是“橡皮图章”。

很多集邮者在封片上加盖纪念戳或是邮集作者在编组邮集选用纪念邮戳时,常常会纠结这个戳到底能不能销资?销资后是不是有效信息?首先我坚持纪念戳的销资要符合邮政规定,集邮者或作者可先自行鉴定该戳的性质,其销资是否符合邮政规定,然后做出选择是否使用。从邮展的角度考虑,因评审员在评审展品时的时间和条件所限,很难对各类销资戳的性质立即做出评判。在排除弄虚作假、冒用或是利用邮政个别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等情况,用纪念戳违规销资外,对于正常的邮局准予纪念戳销资并予以实寄的,一般均认可其具有邮政1|生。如要我们一下子都判断出销资戳的性质不易,且也无必要,更不用说外国的销资戳了。邮展中对这些销资戳即便有什么存疑的,要交给专家组开框检验也是无意义的,因为这不是鉴定真伪的问题。有人会问是不是纪念戳销资了都是有效素材,一般说应该是的。因为对于邮局准予纪念戳销资并予以实寄的封片,我们使用者还有什么理由不予认可呢。所以一旦作者使用了,只要戳符合纪念邮戳的要素,一般都是予以认可的,该戳即为(或视为)有效素材。再是此类戳一是用的不多;二是大多重要性不高;没有必要太纠结。但有的“纪念戳”明显不符合纪念邮戳的要素,如没有地名,没有日期,它们无论是否销资实寄,在邮展中均不宜作为有效信息使用。

 

 

文章录入:林辉    责任编辑: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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