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徐州市读者张彦来信询问:在专题展品中适用邮政集邮素材有哪些特征?
答:所谓适用的邮政集邮素材是:为了传递邮件或其他邮政通讯目的的,由政府、地方和私人邮政机构,或由其他正式或被委托或授权的机构发行的、有计划发行的、准备发行过程中产生的、实际使用过的或作为邮资有效来对待的那些邮政集邮素材。也就是说,适用的邮政集邮素材有以下特征:
1、带邮资的邮品(邮票、小本票、邮政用品、邮资机符志、电脑出售的邮资品,如电子邮票等)以及它们的改制品(例如加盖品、改值品、打孔品,如“针孔品”所示)。
2、邮政戳记(普通的、宣传的、纪念的、或其他特殊的邮戳)。
3、表明享有邮资特权的“贴花”,邮戳、标记和/或卡片(例如,官方的、军事的)
4、在邮政操作中使用过的其他邮品,诸如,挂号签、邮路签及标记、追加的签条或标记,邮件投递签条、剪下来贴用的回信签、转运代理商标记、邮政自动化标记和签条等等;要用的话,这些邮品都应在相应的复合邮品上。
5、“计划发行的、准备发行过程中产生的”邮品,例如,图稿、印样。
6、变体和错体。
7、印花,只要它们是邮政使用过的或有邮资效力的就允许使用。使用以金融为目的的印花,只有当它们是唯一能描述一个重要专题要点的特殊情况下才是允许的。
8、在常规的邮件传递方式之外还有一些特殊的类型,例如,(免费的)公事和军事邮政、海运邮件、铁路邮件、各种类型的航空邮件、战俘营和集中营邮件、小包邮件、包裹邮件以及货运邮件。
9、经官方当局批准或允许的,或在还不存在官方邮政时的私人邮政。
10、所谓“其他邮政通信方式”包括其他形式的邮政业务,像气动邮政、电报、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