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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集邮展品评审指导要点(2003版)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9909 更新时间:2011-12-9 15:20:33 文章录入:林辉 责任编辑:l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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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画面的艺术风格以及类似的特征; ·印制邮品的材料,例如,花岗石纹纸(带有丝线)或印钞纸,军用地图; ·水印图案和凿孔(如,针孔票)国 ·边纸、过桥、附票、小本票封皮和内页等 ·具有专题意义之邮政业务的各种功能(例如,铁路、电报、新闻纸邮票、公事邮政用品、售鸽邮政)。 以上所描述的专题信息必须是: 被邮政当局所始创的,或者被邮政当局所引入或追加的(文告宣传的附属物、边纸的图文、邮政用品的插图),或者被邮政当局所批准的(例如,私人订购的邮政用品)。 邮品出售之后私人的加印或加盖都不符合这些要求。 普通邮戳之所以能被应用是因为一个地名有特殊的涵意,或者一个地方存在下来的原因有特殊意义。要不然,它们除了有关的地名和/或日期和资料之外还必须含有充分的专题信息(例如,宣传广告文字、画面)。一个邮戳,即便是集邮史前时期的,也不能用来记实某个人物的出生地。同样是这枚邮戳的日期和地点,当其碰巧与相关的特殊事件在同一时间和地点上相关时,也只有当其他的专题要素,与该专题有关或者从邮政史的观点来看,它具有特殊的专题价值时才是恰当的;在后者的情况下当它涉及到一个重要的专题细节时才可以使用。 寄信者和收信者的资料属于无效信息,除非该资料通过这些邮政用户中某人的职位、身份或资格(诸如军事、政府或其他公事邮件)显示出了一种邮政特权(如减资或免费)。减免资费的标记或者公事(军事)邮戳,或者等效的邮路戳记要提供得足够明显。在某些情况下,与复合邮品上的邮政要素相配合,寄信者和/或收信者的资料作为辅助的专题信息可能会有用处。 源于私人(即非邮政当局的)图签(即图画签条)、标记、纪念图章的以及装饰加印等不能用于专题拓展。在某些没有其他素材存在的特殊情况下,作为复合邮品一部分,只要它们与描述一个特殊的邮路或者它们展示出了一个重要的专题衔接,这些邮品也可以加以考虑。 3.2 专题的处理 在专题集邮中,被“规则”所界定的构思要由纲要来展现。 基于参展者在专题和素材这两者上的个人的学习与研究,纲要与拓展要展现出交织在一起的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有关专题方面的深入知识,使您能够增加事实和细节的数量,以及为说明专题而寻找追加的邮品。渊博的素材知识允许您去发现常常必须通过对专题的进一步的分析才能证明适用的新邮品,从而可能导致一个更加完善的纲要。 3.2.1 题目和纲要 题目和纲要要表现出一个有意义的实体(统一体)并反映出所选专题的具体特征。因此,不同的题目要创制不同的纲要。 如果参展者决定展示其邮集中独立的一章,则展品的纲要和题目必须与该篇章相一致。 题目要体现出对作品的综合(概括)。为此,题目与贴片上的内容必须相适应,并且在贴片上邮品布置的顺序应该在题目范围内所确定之故事的全部细节。为展品拟定一些更具吸引力的拔了高的题目,如果它们背离了贴片上所拓展的构思,那就可能会误入歧途。 对题目的所有基本方面,纲要都应提供出清楚易懂的见解。它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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