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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P专题集邮展品评审专用规则(2003版) | 热 ★★★ | 【字体:小 大】 |
FIP专题集邮展品评审专用规则(2003版)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130 更新时间:2011-1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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纲要与题目之间的一致性; ·纲要贴片的存在; ·正确、符合逻辑和均衡的结构(“章”与“节”); ·涵盖了拓展专题所必须的所有方面。 4.1.2评审拓展时要考虑到: ·与纲要一致之邮品的正确编组与定位; ·邮品和专题说明文字之间的联系; ·通过这些联系、前后的呼应、纲举目张的结构以及因果的关系等所展示出的深度; ·通过在该专题范围内给每一个专题要点以与其专题价值相切题的重要性,来考虑均衡; ·有关纲要所有方面的详尽描述。 4.1.3创新要根据3.2.3条来评审 4.2 知识、个人的学习与研究 知识、个人学习与研究这项标准,要求对展品的专题和集邮的两个方面进行评审。 4.2.1 评审专题知识及其相应的个人的学习与研究时要考虑到: *专题说明文字适当,简洁和正确; *素材的正确专题应用; *展示了该专题的新的专题发现; 4.2.2 评审集邮知识、个人的学习与研究时要考虑到: *与邮政集邮的惯例完全一样 *展示了尽可能宽范围的邮政集邮素材及其均衡的应用; *邮政复合邮品的适用性; *当需要时,集邮说明文字的适用性和正确性; *展示了集邮学习以及对重要集邮素材之相关的巧妙应用。 4.3 品相和珍罕性 在考虑到所选主题存世素材之“标准品”的前提下,“品相和珍罕性”这项标准要求评审所展示素材的质量,珍罕性以及所选素材的相对收集难度。 4.4 |
文章录入:林辉 责任编辑:l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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