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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展的实施         ★★★ 【字体:
邮展的实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9474    更新时间:2009-11-23    


  三、展品的征集
  
    
征集工作由总征集员负责。它是成功举办邮展的重要环节。邮展组织者应认真做好征集工作。
    
展品征集工作的关键在于保质、保量、准时。保质指征集到高质量的展品;保量指要保证征集到足够的展品,不但指展品的数量,还指展品类别的齐全,不但征集到各类竞赛性展品,还应征集到非竞赛性各类展品;准时指征集工作的各项工作保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为了完成好征集工作,邮展组织者应熟知相关规则。在征集中,保证征集工作按各项规定完成,比如首次参加邮展展品数量,各类展品的数量比例,展品参展资格是否合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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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工作会议
    
征集工作会议上,主要完成如下工作:
  ①公布邮展方案,下发通知;
  ②公布邮展特别规则;
  ③落实征集工作,提出各项要求。
  为开好征集工作会议,要提前发出会议通知,准备好各类书面材料,并做好会务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特别应明确无误地告之有关联络地址、电话、电子信箱及联络人姓名。
  2、报名及审批
  报名是征集工作的开始,报名是通过填写报名表进行的。报名表应在邮展举办前的适当时间下发,全国邮展可在邮展前10个月左右下发报名表。FIP邮展的报名表在邮展前12年下发。
  报名表下发时,应明确报名截止日期。为了保证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应随时催问,了解报名表是否如期收到,对方是否按时寄还。如对方没有收到,可及时补寄。对于过报名截止期还未寄还的报名表要催报。
  在报名表收齐后,要对其进行统计、汇总,根据邮展方案,补充或变更报名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全面、合理地完成报名工作。然后进行审批,根据报来的展品情况进行分析,初步确定参展展品。
  3、会审
  对展品进行会审,是提高展品质量,了解展品整体情况的措施之一。会审时间可根据不同规模的展览确定。全国邮展展品的会审要在展览前半年进行。参加FIP邮展的展品可在邮展举办前1年左右进行会审。会审时,可请一些专家,评审员依据评审规则对展品进行评价,然后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将主要意见集中后,以书面形式提出会审报告,请参展者参照会审意见对展品进行修改。目前,随着邮展工作的不断完善,国内邮展中的会审工作已基本取消。考虑到国际和世界邮展我参展展品的争取高奖的需要,还应进行会审工作。
  4、参展条件
  参加不同类别的邮展的参展者,须符合相应规则所规定的条件。

  参加FIP邮展的参展者,首先应该是IFP会员组织所属的公民。如果某一参展者居住地没有FIP会员组织,则该参展者必须跨国家、地区参加一个FIP会员组织或与该组织有合作关系。其次,参展者的展品还应在该地区最高规模和级别的邮展中获得镀金奖或相应的二等奖以上的奖牌。此外,参展者及其展品还必须得到本地区集邮组织的承认,才能获得参加FIP邮展的资格。
  如果参展者所在地区事前没有举办过最高级别的邮展,该地集邮组织应出具证明,说明该展品水平已达到参加FIP邮展的水准和资格。
  为此,IFP要求所属会员组织在最高级别的邮展中设立与FIP邮展相同的奖级,如达不到要求,至少应设定5种奖级,那么只有获得第二等奖级以上的展品,才能取得参加FIP邮展的资格。
  参加全国性邮展的展品,应是在下一级邮展中获得第二等奖及以上的展品。如是首次参展展品,应具备相当的参展资格。
  文献类展品只要是在允许时限内,不必获得相应的奖级。但属于官方出版的文献,不可参加竞赛性展出。
  5、参展数量规定
  在举办FIP邮展前,邮展组织者应就各会员组织可参展展品数量达成协议。按FIP规则规定,各个会员组织可参加FIP邮展的展品部数,以该组织举办全国邮展时获得镀金奖的展品为准。对于青少年类展品,是以国家级邮展中获得镀银奖的展品数量为准。相关规则还规定,无论情况如何,每一个会员组织参展展品数量不可少于两部。
  关于在举办FIP邮展时各会员组织拥有参展资格展品的数量,FIP会在相应的文件中加以公布。比如1995FIP公布的1995/1996年度各会员组织拥有的可参展展品数量如下:中国15部,澳大利亚82部,印度41部。同时公布了参加锦标赛级展品的展品数量。目前此情况已发生很大变化。目前,我国可参加FIP邮展的数量是约60部。
  在FIP邮展及其他邮展中,对参展展品的框数有严格的规定。限数以展框为单位,每个展框目前可展出16个标准贴片。
  参加FIP邮展的展品允许展出框数根据参展展品曾获的奖级确定。根据规定,初次参展展品可以展出5框;展品如在其他FIP邮展中获得过镀金奖及镀金奖以下的奖牌,可展出5框,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展出67框;获得大镀金奖或金奖、大金奖者,展出8910框。参加FIPFIAP锦标赛级展出的展品,允许按其获得资格时的数量展出,如获奖时展出10框,则亦可展出10框。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按以上要求分配框数。比如有些展品中的素材过大,不要求统一标准的展框数量。如整版邮票、中国古典邮驿封、将军火票、排单等,体积较大又不标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要求以确定展框数量。参展者应以书面形式向邮展组织者提出申请经邮展协调员同意。
  在举办IFP邮展时,青少年类展品应按邮展规则规定的不同组别分配展框数量:A组与B组可展出2-4框;C组可展出2-5框;D组可展出3-5框。
  集体合作展品可展出2-5框。
  举办国家级邮展,一般展品可展出4框,高水平的展品可适当增加。青少年展品可以不同组别展出2-5框。其它邮展可灵活规定。
  6、展品比例
  各不同规模的邮展,各类展品应有一定的比例。在FIP邮展中,如果包括青少年类展品,按FIP规则规定,青少年类展品总量至少应占总展出框数的5%。为了挖掘鼓励新展品,初次参展的展品,应占20%
  考虑到我国国情,在举办综合性全国邮展时,应包含10-15%的青少年展品。各类其他邮展也应包括适当数量的青少年展品。由于近几年形势发生了变化,有些素材已不再被严格限制不可展出。特别是在专题类展品中。
  7、参展规定
  参展者在参加同一邮展时的展品数量有明确的规定。根据FIP邮展规则,同一参展者最多可有两部展品参加展出。同时要求该两部展品不能同属于一个类别。对于同一家庭,如果有不同人员同时参展,如父子、夫妻,则不论有几名成员参展,该家庭最多允许展出4部展品。
  参加展出的展品,无论是参展者的收集,或向他人购买、由他人赠送,该展品属于参展者的时限必须在2年以上。如果购进他人整部展品,新的所有者在两年以内不可以将该展品报名参加竞赛性展览。但如有重大改动,则另行对待。
  如下情况,参加竞赛性展出不受数量限制,文献类展品;获得参加锦标赛资格的展品。
  对于青少年类展品,规定同一年度内只能参加一次FIP邮展。
  此外还规定:参加邮展评审工作的评审委员的亲属、雇员,评审委员会的高级顾问、评审实习员一律不得参加同一邮展的竞赛性展览。
  邮展组织者还应在邮展特别规则中明确规定不得展出的内容:公认的严禁展出品、非邮品、赝品、花纸头、有害邮品等;与举办者法律、民族和国家等状况不相容的展品;但在FIP邮展中公认的惯例,凡不违反惯例中的条文,各类邮展都不应对展出品做不适谊的限制。
  在展示邮品时,FIP规定不得标明素材的价格,如果素材需在真伪方面加以说明,必须出示鉴定证书,鉴定证书一般放在该素材贴片的护套内,置于该贴片的背面。
  我国举办的邮展严禁下列素材的展出:抗日战争时期各个伪政权发行的票品;1949年以后台湾发行的票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主管部门发文明确规定停止使用的个别素材;出于政治原因明文规定不得展出的票品。
  8、参展通知书
  邮展组织者寄递给参展者的可以参加展出的确认书。经过一定的程序和确认,参展者的参展申请书被邮展组织者接受,邮展组织者将通过展品征集员将填有参展者姓名、参展展品名称、展出数量,及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书转交参展者本人,这就意味着展品已被接受。当参展者接到通知书后,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展品名称,不可增减参展展品框数,更不可拒绝参展,而应按时做好一切参展准备工作。如无故不参加展出,则要取消一段时间的参展资格,并以适当方式给予批评。
  9、予以参展者的优惠条件
  邮展组织者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参加邮展的参展者提供一定的优惠条件:
  ①提供两张在整个邮展期间通用的免费入场券,以保证参展者能够随时进入展场观看展品;
  ②免费供给一本参展展品目录;
  ③评审工作结束后,向参展者免费提供一本获奖目录;
  ④在展场设立专供参展者购买邮品的框台。
  但是并非所有邮展均可实施以上优惠条件。有些邮展因条件所限不可能实现全部优惠,参展者应加以理解。
  10、对违纪参展者的处理
  任何邮展都规定了参展者应尽的义务,FIP邮展的有关规定是:
  ①参展者有义务按一定的程序向邮展组委会及时提出参展申请;程序是参展者必须通过征集员或组织,按一定方式及时间提出申请;在我国则要通过所在的集邮协会。
  ②参展者在报名时应如实申报展品情况。
  ③参展者不得在邮展组织者接受其展品参展后无故退出展览。
  ④参展者应尊重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不得拒绝接受所获得的奖品。
  如果参展者违背以上规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或取消其参展资格,或在今后若干年内不得参展。
  11、参展费
  参展者的展品一经FIP邮展组织者授受,参展者应向邮展组织者交纳参展费。
  不同类别及不同级别的展品所需交纳的参展费用数量不同,参加竞赛性展出的展品,参展费用标准为每框10美元;文献类展品每一部参展费10-20美元。
  竞赛性青少年类展品,按惯例不收参展费。同时,现代集邮沙龙类展品正处于实验阶段,也不收参展费。
  对于一框类展品,参展费的收取变与其它类别有别。但原则上不应过分高于其它类别展品。
  12、展品进出关手续
  出国参加邮展的展品,在送出之前应办理出关检验手续,详细填好报送单,海关工作人员清点核实无误后,将展品严密封装后由征集员带回。征集员出关时,应将海关已检验封装的展品交海关人员查验核对,即可带出。
  征集员将展品带至邮展举办地后,应遵守对方规章,接受当地海关的验查。邮展结束返回时再次接受对方海关出关验查。出国参加邮展工作及参观人员应严格遵守举办国的法律及规章制度。要注意不要将禁止入关的物品带入。比如澳大利亚严格限制肉类带入。另外,所有人员要严格按规定行事,尊重邮展举办国的风俗、宗教习惯,注意衣着、举止言谈,做促进中国与国际集邮界友谊的使者。
  展品带回进关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展品内容,我国海关人员将按规定办理进关手续。征集员在办理所有进出关手续时,均应完全遵守海关各项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进出关的各项检验手续。经验关后的海关开据的文件必须保存好切勿丢失或损坏,以确保展品顺利进出关。
  13、展品接收与交还
  确定参展的展品应按时间规定送交征集员。送交时,双方应共同认真核对展品,确定无误后,征集员应履行接收手续,在相关文件上签字,表明已正式接收展品。
  展览结束后,征集员在交还展品时,应认真履行展品交还手续;与参展者共同依据交接清单,认真核查展品,确认无误后,双方在相关文件上签字。并将展品交还参展者。
  14、撤展
  邮展结束后,要将全部展品及设备撤出展场。在撤展前,要精心制定撤展方案,做到安全、迅速、有序地结束工作。
  为了做到安全,必须使全体人员,特别是展品征集员全部到位后统一行动。同时,撤展应在封闭状态中进行,严禁无关人员出入。在统一指挥下,各个征集员在工作人员协助下,撤出并整理清点好自己的展品。征集员核对自己展品无误后,在交还展品的登记书上签字,然后可携带自己的展品统一离开展场。当展品撤出时,邮展组织者应将文献类展品清点后集中包装运出展场。如无特殊要求,其中一份交FIP集邮文献图书馆,另一份交邮展组织者所在地的集邮文献图书资料保管部门。
  撤展的另一项工作为认真清理、包装展框及其他物品。邮展组织者应将展框完好无损地装入包装箱,如有损坏,应认真登记,并及时修理。除展框外,还须将说明牌、指示牌等用品整理后妥善保存,以备下次邮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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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林辉    责任编辑: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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