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天是: |
![]() |
全国集邮联开展创建“集邮文化城市”活动 | 热 ★★★ | 【字体:小 大】 |
全国集邮联开展创建“集邮文化城市”活动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225 更新时间:2009-12-8 ![]() |
|
为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集邮打造城市特色品牌,提升城市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决定在县级以上城市中倡导和开展创建“集邮文化城市”活动,并制定了《集邮文化城市创建和验收标准(试行)》。 《集邮文化城市创建和验收标准(试行)》为: 一、当地党政部门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集邮活动 1.将创建“集邮文化城市”纳入地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范畴,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 2.积极支持、倡导、参与、协调和组织重大集邮活动。 3.重视集邮的社会宣传和集邮文化活动的开展,电视、广播、报刊等对集邮的宣传力度大,集邮活动具有广泛影响。 二、集邮组织机构健全、工作得力、组织有方、活动经常 1.机构健全,按要求配备专职集邮干部,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必要的活动场所。 2.集邮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有具体措施,做到活动经常化,形式多样化,真诚为集邮者服务,让集邮者满意。 3.重视抓集邮的普及和提高,特别是青少年集邮队伍的培养。 4.会员人数不断增加,骨干队伍已经形成。 三、集邮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1.“集邮文化城市”创建活动社会影响较大,特色城市形象基本形成。 2.通过弘扬集邮文化,提高了市民素质和文明程度,提升了城市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竞争力。 3.通过开展重大集邮活动,促进了国际国内文化交流,带动了城市旅游事业、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 4.在集邮的普及与提高方面取得显著进步和突出成绩。 四、申报和审批程序 1.由创建“集邮文化城市”的城市政府有关部门和集邮协会,共同向所在省集邮协会提交创建计划和申报事项。 2.经省级集邮协会初步审核确认达标的创建城市,由省级集邮协会向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申报。 3.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秘书处进行审核并确认符合本标准后,提交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理事会议审议批准。 4.经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理事会议审批后,由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颁发证书和牌匾。 |
文章录入:林辉 责任编辑:lh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
|
|